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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《揚子晚報》12日報道,江蘇省宿遷市一名13歲女孩,因四川大地震期間捐款50元,而被媽媽用捍麵杖打死。
此前,據多家媒體報道,重慶綦江縣一名6歲女孩樂樂,被媽媽冤枉偷了家裏5毛錢而用菜刀自斷手指以示清白。
這兩起新聞令人難過不已,而它們都有類似的地方——媽媽與女兒發生衝突而導致慘劇發生。
這是為什麼?這類新聞的背後有更深層的心理因素嗎? 6歲小女孩自斷手指的慘劇發生在11月29日上午。
據樂樂的父親張臺說,當日10時左右,其妻發現家中少了5毛錢,懷疑是樂樂拿的。
對此,樂樂堅決否認。張妻很生氣,覺得女兒太倔了,撂下一句狠話說“沒有拿你就把手宰了”,然後離開房間。
不久後,張妻返回廚房,看到樂樂站在廚房,左手鮮血直流,一根斷指放在灶臺上。
並且,樂樂不僅不喊痛,還一聲不吭。張妻被嚇得跪在地上大哭,引來了鄰居,鄰居馬上通知了張臺,
張臺立即將女兒送到當地縣醫院,隨後又轉送重慶市紅嶺醫院治療。
所幸的是,樂樂的斷指被成功地接上了,但想恢復到原來的功能是很難了。
沒有什麼事情是偶然的,樂樂悲劇的發生,以及類似慘劇在我們這個國家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,都有著更深層的原因,
這可以在樂樂家人、醫生、媒體和一些所謂專業人員的言談中看到這些原因。
樂樂爸爸:
我們忘了她還是個孩子
作為一個6歲的女孩,自己將自己的左手小手指砍下來,而據醫生分析,她用菜刀至少砍了自己6刀才能做到這一點。
對此,很多人覺得難以理解,也難以想像該是什麼樣的小女孩才能對自己這麼狠。
知女莫如父,通過樂樂父親張臺的一番話,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樂樂是一個什麼樣的孩子。
在接受採訪時,張臺說:“她太懂事了,我們都忘了她還是個孩子。”他還描繪說,家裏經濟條件不好,很小的時候,
樂樂就替奶奶揉腳,幫爺爺端水,跑上跑下。每天中午都回家做午飯,收拾好一切後,按時回學校上課。
晚上回家,會幫媽媽做一些家務。閒暇時,樂樂就上山割草餵豬。
張臺一回家,樂樂就會走過來問:“爸爸,吃飯沒有,我去給你弄。”
看到這一段文字,或許有些人會被感動,但我心中只是一陣陣難過。
這樣的描繪,即便放在一個成年女子身上,也未免是太過了,太付出了,太為別人考慮了,更何況一個6歲的小女孩。
在這段文字中,我看到的不是一個孩子,而是一個重勞力,甚至可以說是一個奴隸。
6歲的孩子,需要的是愛與呵護,是玩耍與歡樂,
而不是去做一個為大人揉腳、端水、做飯和割豬草等“懂事”行為的所謂好孩子。
我們習慣說,天下沒有不愛自己孩子的父母,但我不知道,有誰可以理直氣壯地把這句話說給樂樂聽,
又有誰可以把這句話說給被媽媽用捍麵杖活活打死的13歲的女孩。
然而,反過來一句話倒是可以成立的,那就是“沒有不愛父母的孩子”。
我們都渴望愛與被愛,而對於一個小孩子而言,他的整個世界就是家,他除了渴望愛家人和被家人所愛之外,並沒有其他選擇。
並且,這對他而言也是生存需要,如果家人不愛他,這不僅意味著他是一個沒有價值的人,也意味著他會死掉。
所以,假若家庭環境對他比較惡劣的話,孩子會不惜一切代價
去贏得父母哪怕再可憐不過的關注與認可,但讓一個孩子這樣做的主要原因不是愛,而是恐懼。
這是樂樂為什麼“很小的時候”就為大人全力付出的原因了。這句“很小的時候”實在太可怕了,
6歲已夠小了,真不知道,樂樂到底是從多小的時候就開始去做一個“太懂事”的孩子了。
她這樣做,可以說是一個小小的孩子的生存智慧——既然只有這樣做才能贏得一些可憐的關注與認可,那我就這樣做吧。
這樣的孩子長大以後,如果沒有覺悟,她會發展出“愚孝”來,會繼續不惜一切地奉獻,甚至不管自己的配偶和孩子的利益,
而只是一味地對原來的家庭付出,這樣的做法仍然不是因為愛原來的家人,而仍然是恐懼,是自童年以來積攢的很多恐懼,
這種恐懼之上,還有悲傷、憤怒、委屈和怨恨等情緒。
這樣的生存策略,可以形容為“超級乖小孩”,
一個人之所以成為樂樂這樣的“超級乖小孩”,是因為她認為除此以外別無他法可以獲得大人的愛。
這個生存策略的底線是非常低的,它很容易被突破,而一旦這個生存策略也沒有效果了,
即這個孩子發現自己就算做一個“超級乖小孩”也仍然會被嚴重否定時,他就可能會發展出自暴自棄的邏輯來。
這正是樂樂的悲劇的核心所在。
樂樂媽媽:
沒有拿你就把手宰了
張臺說,樂樂“太要強了”,因媽媽一句氣話,她竟然砍下手指,但這種要強並不難理解。
樂樂在“很小的時候”就成為一個“超級乖 小孩”,這是做了巨大的犧牲的,她壓下了一個孩子的天性,而去迎闔家裏的大人,
這不過是用“我是一個好孩子”的方式來換取父母的一點關注與認可。
她的付出是如此之多,可以說,她已拼盡了一個孩子的所有資本,已無其他資本可以利用。
媽媽的質疑讓她發現,原來這樣還不夠,原來即便這樣也不能獲得愛與認可,
反而會被無端猜疑。這時,再沒有其他資本的她,就會走到自暴自棄的路上來。
這樣的故事屢見不鮮,有不少人對我說,當他們終於明白,無論自己怎麼努力也不能讓父母滿意時,他們就會選擇自暴自棄。
樂樂連砍數刀砍掉自己的小手指,這看上去太匪夷所思了,但類似的這種自我傷害的事情,在女孩中並不是多麼罕見的事,
有很多很多女子,很小的時候就開始自傷了,最常見的就是用刀子割自己的手腕和胳膊,
有的女子因為手腕和胳膊上的傷痕太多了,以至於都不敢在夏天穿短袖的衣服。
這些自傷都有同樣的含義,可以說,這是她們的“內在的父母”傷害“內在的小女孩”,
也可以說,這是她們在通過自傷來向父母——多是媽媽——發出痛訴,
你總說,我是你生下來的一塊肉,好像僅僅因為生了我我就永遠欠你,
但你知道嗎,我不想被你生下來,我不想做你生下來的一塊肉。
這是樂樂可能的心理邏輯,而她媽媽那句話“沒有拿你就把手宰了”,也反映了她媽媽有很大問題。
首先是,這句話貌似不通。假若說“如果證明是你拿了,小心我會把你手剁了”,
這個邏輯是通順的,而“如果不是你拿的,你就把你的手剁了”這樣的話就大有問題。
這句話是一把雙刃劍,而且無論哪一面,試圖割傷的都是對方。
樂樂要麼承認是自己偷了錢,要麼就把自己的手“宰”了,這兩個方面都是試圖傷害樂樂的。
前者是名譽傷害,後者是肉體傷害,看你要哪個吧。媽媽給女兒出了一道殘忍的選擇題,而樂樂選擇了肉體傷害。
中國父母誇孩子時,最喜歡用的一句話是“聽話”。
顯然,在張妻這裡,聽話比什麼都重要,為了追求讓孩子聽話,她不惜給孩子出了如此殘忍的選擇題。
並且,張妻讓樂樂聽的話更是大有問題。很多網友說,這個故事說明“錢太重要了,這個家真是太窮了”。
他們是說,5毛錢對於這個家庭很重要,所以張妻為了這重要的5毛錢發了狠,
如果這個家庭富有,張妻就不必在乎這5毛錢了,那麼悲劇就不會發生。
事實根本不是這麼回事,5毛錢並不重要,重要的是,張妻希望在女兒面前有絕對的權威,為了維護這個權威,她出了這道選擇題,
這其中隱藏的一個小算盤是,讓女兒害怕,畢竟誰不心疼自己的身體啊,這樣女兒就可以選擇接受媽媽的栽贓,向媽媽的意志屈從。
樂樂:
另一種選擇更可怕
張妻非要逼女兒承認偷了5毛錢,其中的一個含義是,讓女兒承認,她是一個壞孩子。
前面我講到,做一個“超級乖小孩”可能是樂樂用來贏取大人的關注與認可的唯一方式,她除此以外已沒有別的招數。
所以,當媽媽讓她自己承認不是好孩子時,這就是在挑戰女兒最根本的生存策略,是在要女兒的命。
心理學認為,在任何情景中,我們主動做出的行為都是在追求好處。
這個原則用在樂樂的悲劇上有點殘忍——樂樂自斷手指也是在追求好處。
相比砍掉自己的小手指,樂樂認為,放棄“超級乖小孩”的招數而承認自己是個壞孩子,才是最可怕的事情,
這意味著,她再也沒有什麼招數,可以去贏取家人的愛了,而這意味著再也沒有愛與被愛的空間,也意味著可能會死去,
相比之下,自斷一根手指又算什麼呢!自斷手指,這會保住她的好孩子邏輯,而承認自己是壞孩子,那可能意味著綿綿不絕的災難。
這樣分析下來,會顯得這個家庭相當殘酷,但這是一種必然的匹配,一個表面上匪夷所思的行為,背後總是藏著一個匪夷所思的環境。
最可以給張妻開脫的理由是,假若我們有可能去認識她的個人成長歷史,
會發現,她也是在類似的氛圍中長大的,她很可能小時候也是一個超級乖小孩,而且也一樣常被冤枉。
這種情形是一種輪迴,也是我們這個傳統上重男輕女社會的常見的輪迴。
太多的媽媽,在自己是孩子時,其價值被否定,精神被打擊,身體被虐待。
可惜的是,等她們做了媽媽,有了孩子,她們不是終止那種曾經傷害自己的邏輯,反而是將重男輕女的邏輯繼續延續下去。
結果我們常看到,很多家庭中,媽媽溺愛兒子,但對女兒的方式大有問題。
這是一種“替死鬼心理”。傳說中,自殺的人變成了鬼不能超生,
如果他想獲得解脫,就得令別人以同樣的方式死去,這樣別人就成了他的替死鬼。
在自己家內,讓孩子做自己的替死鬼而重復自己童年經歷的同樣的苦難,
這是極其常見的,而這也是最簡單的辦法,畢竟孩子沒有什麼反抗的空間。
相反,如果想打斷這一輪迴的鏈條就艱難多了,這不僅意味著要去直面自己內心被壓抑已久的憤怒,也意味著要去挑戰社會的成見。
專家:
不愛自己身體的人很可怕 ??
關於社會的成見,在媒體報道上可見一斑。
一家媒體的記者採訪完要走的時候,對樂樂說,以後要聽話,別再幹傻事,你父親急得飯都吃不下。
結果,一直不說餓、不說疼而且不掉眼淚的樂樂眼中立即噙滿淚花。
這句話真厲害,一下子切中了樂樂“想做好孩子而不得”的要害。
但是,這又是一句有些殘忍的話,它繼續在將樂樂朝死胡同逼。
如果認真分析的話,到底是讓樂樂聽什麼話呢?
別再幹傻事,那麼到底該怎麼做呢?這兩句聽起來很普通的話,其實大有問題。
樂樂需要的不是繼續被“教育”,而是理解、溫暖和包容。
幾乎我看到的所有關於此事的報道中,都寫到“教育方式不對”。
我真不明白,一個媽媽先是逼自己孩子承認偷了錢,隨後又給孩子出一道殘忍的選擇題
“要麼承認偷錢,要麼砍掉自己的手”,這是在教育嗎?她究竟要教育孩子什麼呢?
或許,我們可以說,她可能是在教育孩子坦誠。但這並不成立,因張臺說了,
“以往女兒覺得自己有理就會堅持,理虧會自己承認錯誤”。這是多麼好的品質。
其實,很多父母在“教育”孩子時,都是在追求一件事——聽話。
事情的對與錯是不重要的,關鍵是“我永遠是對的,你永遠是錯的”,達到這個效果就可以了。
一家電視臺的主持人,在節目結束時說了最後一句話“這孩子真倔”。
所謂倔強,其實是一個孩子在對父母說“你沒有道理,我為什麼非得聽你的”。
這個主持人可能覺得,這個女孩寧願吃這麼大苦頭也不願意屈從,實在太不對勁了。
這是沒有理解樂樂的生存環境才說出來的話,一個受寵的孩子是願意玩表面認錯而事實上仍然我行我素的遊戲的,
因為他有這個空間,但對於已做牛做馬到奴隸程度的樂樂來說,這個空間不存在。
更可怕的話出於專家口中,當地一個青少年危機干預中心的專家說,樂樂斷指的行為該批評而不是肯定,
“一個連自己身體都不愛的人,是很可怕的”。
真不知道這個所謂的專家是怎樣面對諸多割傷自己手腕和胳膊
或有其他自傷行為的青少年的,他這樣的話會將這些孩子進一步推向絕路。
樂樂這樣的故事,以及那個被媽媽打死的13歲女孩的故事,都說明,
我們應該真正重視孩子在家庭中的生存環境,而不是繼續集體生活在“沒有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”的幻覺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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